楚雄彝族自治州图书馆视障读者服务规则

日期:2019-05-17来源:转载点击:37917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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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楚雄州范围内持有(视力)残疾证的读者(以下简称“视障读者”), 可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身份证两证原件及复印件;若需代领时,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三种证件的原件),到图书馆申请免费外借服务。视障读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,交付押金100元。

2. 免费外借服务包括:盲人听书机、无障碍电影光盘、盲文图书免费借阅、有声电子书免费拷贝。

3.盲文资料免费外借服务需通过电话预约方式,图书馆提供送书上们服务或免费邮寄服务。每次可借盲文图书2本或无障碍电影光盘2盘,借期30天,可在未过期的情况下续借一次。

4.“盲人听书机”外借,一台借阅期限6个月,可在未过期的情况下续借一次,续借60天。逾期归还则停借一个月,一个月后可继续预约。拷贝有声电子书,每次最多可拷贝4G内容的有声读物。

5.归还的“盲人听书机”须进行存储介质格式化、恢复出厂设置及设备消毒处理,请读者于归还前备份好重要的个人文档和个人应用程序。读者自备机器设备拷贝有声读物的,默认为删除自备设备中所有内容,楚雄州图书馆不对自备机器中的内容负责。

6. 遗失资料或归还的资料损坏则照价赔偿,赔偿后方可继续外借。具体如下:
“盲人听书机”原价500元/台;电影光盘12元/盘;盲文图书,按每册书定价原价赔偿。
预约咨询电话:0878-3121475
“盲人听书机”应用咨询电话:13987849926(赵老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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