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雄彝族自治州图书馆恢复开馆通知

日期:2020-03-12来源:转载点击:6353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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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各位读者:

根据2月25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《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恢复开放工作指南》(公共函〔2020〕1号)的通知精神,结合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指导意见,我馆自3月16日(星期一)起恢复正常对外开放。

在疫情尚未解除前,为确保读者及服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有效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,将作如下规定,请入馆人员积极配合:

1.入馆读者必须佩戴口罩,并保持仪表整洁,衣冠不整者谢绝入馆;

2.出入图书馆必须按规定进行手机扫码,体温测量和实名登记;

3.勿携带宠物入馆;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请寄存在存包处,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;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馆;

4.按阅览座席有序入座,单人单座,保持距离,最大程度上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;

5.自觉维护环境卫生、保持整洁、安静的氛围;严禁在馆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乱扔杂物、大声喧哗;  

6.爱护公物人人有责,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;

7.进入书库查找书刊,滞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;

8.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的询问。

9.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开馆服务时间:

上午:8:30---11:30   下午:13:00---20:30

星期五上午政治业务学习,下午13:00开馆服务。

 

 

楚雄彝族自治州图书馆
2020年3月 13日  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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