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雄州图书馆图书文献资料免费借阅规则

日期:2017-01-17来源:转载点击:10950 字号: 手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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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馆普通文献资料免证查阅、凭证外借。

二、借阅区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,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一册(件),并在该区域内阅读。查阅书刊时请轻拿轻放,书刊阅读完毕请放回原位置或指定位置,由管理人员归架。

三、一楼外借室、少儿室、三楼过刊室借阅区书刊凭证外借,每证一次在同一区域内可外借图书1~2册或过刊合订本1册,或散过刊5册(不得超过押金的等值书刊价)。书刊借期2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续借期为20天;读者可通过电话3121475进行续借或手机微信续借。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;若逾期未归还,按文献外借积分制管理扣除积分。

四、书刊外借,请到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。

五、读者办理书刊外借手续前,应先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破损、缺页等现象,若发现破损、缺页,请及时告知管理人员,并加盖破损证明章,以明责任,避免按违章处理。

六、读者应爱护书刊,遗失或污损书刊及加工标识(如裁割、撕裂、更换内容等),按《楚雄州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》中的有关条款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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